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学校整体搬迁内部采购文件
为保证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学校搬迁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根据市教育局基建管理规范和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采购,择优确定搬迁单位。
1 招标范围:
1.1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图书馆、档案室等搬迁(含拆、运、装、整理)
1.2 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控制价6.5万元
中标单位必须到学校施工现场确定所有需搬迁设备的品种及数量。
2 搬迁要求:
对设备拆、运及装的顺序时间及地点根据学校具体要求。
3 工期要求:
工期按学校进度要求。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
4.1 投标函(附件二)
4.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
4.3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4.4 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4.1 企业营业执照
4.5 工期(进场所需要的准备时间)、质量方面的承诺及未达到承诺要求的经济处罚罚则。
4.6 投标文件须提供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含附件三清单报价))。
4.7 提供进场施工的安全承诺保证书。
5 工程付款:
5.1 合同生效后,搬迁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6 投标报价说明:
搬家单位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投标单位自身情况报出详尽的项目报价表及汇总后的总价。该总价为包干总价,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结算时不调整总价(因建设单位变更除外)。
7 评标办法:
7.1 由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学校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按以下办法评审:
7.1.1 评审小组将依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质量、售后服务优惠承诺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合理低价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评审小组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
7.1.2 当出现最终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投标单位不满三家的情况下,若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仍然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进行评标。
7.1.3 招标人保留对最低报价单位二次询价的权利
7.2 无效标书的定义:
7.2.1 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7.2.2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
7.2.3 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标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7.2.4 未按规定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密封处未加盖公章的。
7.2.5 未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粗制滥造的。
7.2.6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的。
7.2.7 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8 投标须知:
8.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关于提问及答疑做如下解释
8.1.1 ①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招标文件疑问递交时间2018年8月10日8:30点前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交至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后勤处。过时则不再接受提问。
8.1.2 ②收到提问学校对提问整理并逐条做出书面答复。
8.1.3 ③建设单位将书面答复加盖公章,在24小时内将答复以传真或图片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单位。
9.2投标单位在获取投标文件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除中标单位以外)在开标结束后可以取回(无息),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再缴纳3000元,与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一起(总计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建方施工结束后返还(无息)。
9.3定于2018年8月10日9:00在常州市教实验初级中学会议室开标。
9.4公开唱标结束后直接进行评标、定标会议。
建设单位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2018年7月22日
详细见附件